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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落实 “十项准则”争做 “四有”好老师承诺书
日期:2022-01-21  作者:admin  浏览量:1725

全面落实 “十项准则”争做 “四有”好老师

  

(中小学教师)

作为一名教师,我将严守师德规范,认真履职、勤奋工作,争做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。特作如下承诺:

一、坚定政治方向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;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
二、自觉爱国守法。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恪守宪法原则,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;不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。

三、传播优秀文化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真善美,传递正能量;不通过课堂、论坛、讲座、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、转发错误观点,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。

四、潜心教书育人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,因材施教,教学相长;不违反教学纪律,敷衍教学,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。

五、关心爱护学生。严慈相济,诲人不倦,真心关爱学生,严格要求学生,做学生良师益友;不歧视、侮辱学生,严禁虐待、伤害学生。

六、加强安全防范。增强安全意识,加强安全教育,保护学生安全,防范事故风险;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、面临危险时,不顾学生安危,擅离职守,自行逃离。

七、坚持言行雅正。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,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自重自爱;不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,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、性骚扰行为。

八、秉持公平诚信。坚持原则,处事公道,光明磊落,为人正直;不在招生、考试、推优、保送及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

九、坚守廉洁自律。严于律己,清廉从教;不索要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休闲等活动,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、教辅材料、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。

十、规范从教行为。勤勉敬业,乐于奉献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;坚决杜绝组织、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;坚决杜绝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任何单位、个人等组织的有偿补课;坚决杜绝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,并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。

若出现有违师德行为,自愿接受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等规定的处理。

 

保定市第十七中学      

承诺人:  ________________      

 

承诺时间  2022 1  7  

 

备注:此承诺书一式两份,学校及教师各存一份。